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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的人有钱又有闲,休息,出去放松放松无可厚非,但不要给别人照成麻烦,试想你遇险,能不施救吗,给当地的警察及救援力量添了多少麻烦。已开发的旅游景点设施相对比较完善,出事的多数是没有开发的荒山野岭,救援难度非常大。爬山探险尽量组团出行互相有个照应,但也别像疯子似的玩什么穿越。不要自认为自己身体挺好的,要知道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
感谢邀请,军峰山属还未开发风景区,我4月份去过一次,上山的路非常陡峭,没有任何防护栏,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入悬崖,有几处几乎没有路,只能靠4肢并用爬行向上,下山就更可想而知了。天气好的时候尚且如此,下雨天……哎,哎,哎,惋惜呀,年轻的生命,愿大家都能珍惜生命,尊重生命……
爬军峰山应该不算是极限运动吧,平时天气好的时候,很多普通家庭都会去爬一爬。爬山,遇到雷雨天气确实危险,普通的休闲爬山,无难度的景区山都发生过雷击死亡事故。我觉得没有必要扩大化,爬军峰山和冒险穿越一些高难度山峰没有可比性。
该救援,也该收费,这个没问题。
问题是:怎么救,怎么收?
个人认为,相关部门应制定一个章程,甚至法律法规,以解决这种新近出现的这种情况。其原则应该是既要救又要合理收费,前期还要大加宣传普及,减少莽撞人。至于收费怕收到穷人头上,不必担心,驴友穷不到哪里去。因为景点设施或管理问题造成的营救则是另一个问题了。
(答友有的说收费情况,但看了原报道和答题,均无收费二字)
旅游者不慎摔断腿,消防队员长达几个小时去施救。这种情况又一次证明,政府由管理形向服务形转变!政府心系群众,武警官兵都是在群众的生命财产,受到威协丶遭受损失的时侯,不顾自己的安全奋不顾身,冲峰陷阵。作为驻马店人,为我们市的武警官兵消防队员点赞,向子弟兵致敬!
习近平主席说:我们不能忘掉初心。初心是什么?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温家宝总理也曾多次提出:群众的事情无小事。今天,广大人民感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怀,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困难群众,他们说:哪朝哪代也没有现在对老百姓这么好!
老百姓期盼,国家强大,人民幸福安康,社会和谐。这种期盼,在群众的呼唤中定会早早到来!
驴友摔断了腿,消防紧急救援,消防人员不光值得表扬,同时应得到每一个国人的尊敬,向全国的消防人员致以崇高的敬礼!消防以前属于武警部队,现在转到转了国家应急管理局。是国家的一个紧急救援部门,消防紧急救援是消防应尽的义务。有人说驴友爬山出了危险,消防局紧急去救援,说是浪费国家资源,要驴友出钱。我觉得这类说法不对,因为在人的一生之中,你不会知道你在什么时候会出现危险,需要消防来救援你。消防救援部门就是救助遇到危险的群众。消防的职责就是救火救援,消防救援也是社会资源,但是驴友们也要约束自己行为,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能爬的山和不能去的无人区就不要去,爬山探险量力而行,不要人为给消防部门制造麻烦,浪费国家资源。
6月23日,驻马店女驴友登山时不慎摔断腿,被消防救援中队救起一事,反响强烈,纷纷建言献策。
首先要说的应该是消防救援的队员们,全国的无数次登山遇险、溺水求救、儿童被锁车内、交通事故排险等危难发生时,消防救援队员就出现在哪里,他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,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畏艰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,我们理应为他们点赞,他们不愧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,人民感谢您们。
同时要讲的是,驴友登山也好,探险也罢,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,要对攀登的山事先做好调查,了解熟悉地形,充分做好各种困难估计,做好各种防范。千万不能盲目冒险,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。
第三要说的是,很多网友提出质许多质疑,呼吁对被救者要收取一定的费用,以此提示人们在做户外活动或登山时提高防范意识,以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。其用意肯定是好的,但真要付诸实施要慎之又慎。若采取收费的方法,会对施救带来负面影响。在遇到人命关天之事时,保护生命永远是至高无上的。当然,要通过宣传教育,甚至是立法方式,提高人的安全防范意识,在尊重自己生命的同时,也要尊重消防救援人员的生命和劳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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